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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六章:孩子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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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孩子是她唯一翻身的筹码了。

当初将孩子偷出来,她给马斌留了字条。

马斌快四十了,也就这么一个孩子。他要是不娶她,这孩子她是不会给他的。

但马斌说的也很明确,他有老婆,不需要再娶个,但孩子他势在必得。

程玉兰气急之下想了个注意。马斌这么在乎孩子,只要孩子在她手里他就得听她的。

于是计划许久,程玉兰想了个计策,她找了个混混,许诺他一千块钱。要他乘着保姆带着孩子出去玩的时候直接把孩子抢了就跑,然后再交给她。

到时候一手给钱一手给孩子。

结果那混混抢是抢了,但孩子抢到手后混混坐地起价。非要一万块,不然他就把孩子卖给别人。

程玉兰没办法啊,偷鸡不成蚀把米。她的那些钱早就被马斌骗的差不多了。

但是为了以后,她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。

一万块钱到手,混混把孩子给她了。

程玉兰抱着孩子立刻坐船离开XG,回到大陆。XG距S市是最近的。她怕马斌把她找到了强行把孩子抢走。

但只要回到京城她就安全了。京城是首都,马斌在XG的势力再大在京城他也不敢放肆。

抱着这个念头,程玉兰辗转反侧回到京城的时候口袋里就剩下几百块了。

马斌虽然不愿意娶她但从来不苛责她的伙食,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的程玉兰,那几百块都没撑过三个月就没了。

出来工作是必须的。但好的工作她不行,孩子离不开人呢。孩子不在她眼前她是一分钟都不心安的。

于是就只能来洗碗洗菜。也就洗碗洗菜的活儿,一般都在后院。可以将孩子放在那看着也不耽误干活。

再说她做这个工作马斌肯定也想不到的肯定找不到她。

先等马斌着急,等时间差不多了,她在打电话给马斌,或者……或者最后……她真的撑不下去了,这个孩子……还能换一点钱的。

只要时间拖的越久,孩子的价值就越大。程玉兰始终坚信这一点。

这么一工作她也没时间再去胡同那边去探听情况了。

在那饭店干了两三个月,因为程玉兰毕竟是大学生,懂的多。也会说话,老板跟老板娘对她都不错。后来也不让她洗菜了,让她做酒水推销员,轻松,钱还多。孩子也不用担心,已经会走路了,大家伙给看着就成。

程玉兰一听,那真是太好了。

就这么的干起了酒水推销员。她长的好看还有点气质,懂的还多,说话也是头头是道的,再加上说话有点XG那边的腔调,好多客人都还蛮喜欢跟她聊天的。

就这么的又干了三个月,程玉兰手头上有点钱了。

想起老胡同那边,她又想去看看。

结果这一看就发现门上的封条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被拿掉了。

她乔装了下问了下周围人的。

周围的人哪知道里面的门门道道,就说是以前的屋主回来了。

程玉兰一听是她妈回来了,心里狂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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