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 杀猪饭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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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良华正是“春风得意马蹄疾”的时刻。

他在农村的时候, 做梦都想进城吃公家饭,可当他终于爬到省城、拿到城市户口,却依然摆脱不了农村人的梦想:盖新屋。

有陆昌寿处处掣肘, 物资局办事处越待越窝囊,陆良华在大姑娘陆蕊的指点下辞职下海当起建筑承包商, 利用以前的政府关系接了不少活, 成功赚钱当上名副其实的“万元户”。

有了钱, 第一件事就是回陆家坪, 盖房。

陆蕊说农村房不值钱, 有钱不如在省城多买几套住宅,但他没有听。陆家坪是他长大的地方,这里有他快乐的童年、少年时光,哪个风光了不想衣锦还乡?

于是,他委托妻弟杨石虎,带着一支施工队伍返乡,安心在以前村里批的宅基地上盖新屋。

不同于村里大多数小青瓦坡屋顶的土砖房,他建了一栋两层小楼,模仿城里别墅模样,门廊前两根罗马柱, 二楼铝合金推拉窗, 外墙瓷砖贴面,厨房、卫生间石膏板吊顶,客厅里挂着水晶吊灯,全套豪华装修、家用电器一应俱全。

这可是独一份儿!

“唉呀,良华发达了。”

“这屋子花了不少钱吧?不得了啊。”

“我们农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屋子咧。”

“还是良华能干,不仅在省城当干部,还能回老家盖新屋!”

“哇, 电视、电扇、洗衣机……良华这是在哪里发了财啊?也带着兄弟一起搞钱啊。”

新屋一做好,村里人来人往,都来参观,个个啧啧称奇。艳羡的目光、毫无保留的吹嘘、乡土气息的马屁让陆良华无比沉醉——赚钱的终极目标,不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荣光?

这样的感觉太过美好,陆良华愿意为此买单。杨石虎和杨桃庄虽然五音不全,但是爱看戏,便请了戏班子过来演一晚。又杀了头猪,办起杀猪饭,整得比过年还热闹!

因为要请全村的人吃饭,三十五户每户出两个人就有七十个人,再加上杨桃庄的娘家人、陆昌寿和陆良华一家人,晒谷场上摆开九张大圆桌,桌上已经摆上了红烧肉、狮子头、糯米蒸肉丸这三道菜,只等主人、客人到齐,就可以开席了。

陆良华不太敢面对徐云英,想悄悄地去请陆春林,再由父亲帮他说两句话。可惜经历过桂明康之事后,以前处处替他说话的老父亲现在学会了装聋作哑,不管他说什么,陆春林总是一句:“和你妈说,我听她的。”

陆昌寿看他现在混得好,像只水蛭一样牢牢沾在他身上,根本甩不脱。陆良华只得带着陆昌寿,拎着重礼到老屋找徐云英,想让两家化解仇怨。

老三陆久华自幼由陆昌寿抚养长大,与他关系好,到省城上小学之后机灵懂事,学习成绩不错,这让陆良华很激动。这两家人天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,相处时间久了竟然多了份莫名的情感。

有点像结了痂的伤口,有人喜欢去剥那硬壳子,虽然会有些痛,却痛得令人愉悦。

这一点,盛子越没有想到,桂明康也没有料到。按照他们的想法,让两个自私的人共处,给陆良华套上个紧箍,省得他祸害别人。

哪知道这陆昌寿自陆良华辞职下海之后便学了乖,一方面拿着陆良华的认罪书不放,一方面在他面前各种拍马讨好,时间长了陆良华也习惯了,就当给小儿子找了对保姆,只要能好好教育老三,就养着呗,不过是多两双筷子的事。

这一次陆蕊中考争气,考了全校第一名,陆良华心中愈发得意。他和桃庄虽然不会读书,但孩子争气!而且陆蕊会做能预先未来的梦,陆良华对人生充满了希望,内心开始膨胀。

他带着陆昌寿来到老屋,试图消除两家隔阂,却错误判断了自己的影响力。刚一进屋,还没来得及开口,徐云英已经扬起手中笤帚,喝斥道:“滚!”

陆良华强笑道:“妈,儿子起屋了这是大事,晚上摆酒您和爸一定得来啊。”

徐云英一笤帚就呼向陆良华的肩膀:“道不同不相与谋,你自去发你的财、摆你的酒,和我不相干。”

陆昌寿年纪也大了。曾经那个十八岁就闹着要分家,为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的少年,此时断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,也已经两鬓花白、一脸皱纹。

笤帚尾部又大又阔,还带着干燥的竹叶,细密的枝叶打在脸上、身上丝丝地痛。陆昌寿生怕被扫到,一边狼狈躲闪一边喊:“侄媳妇莫动气。人道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,我是来道歉的,以前是我做错了,都是亲戚,大家和气生财嘛。”

徐云英听到他说话,手中笤帚转了方向,径直扑向陆昌寿的面门:“我呸!”

“啪!”陆昌寿腿脚不利索躲闪不及,半边脸颊被扫中,顿时打了个满脸开花,细密密的几道血痕印在脸上。

“啊——痛痛痛!”陆昌寿惨叫一声,捂着脸迅速跑了出去,一边跑一边骂,“连你叔都敢打?徐云英你这个泼妇、毒妇!”

徐云英一掌就将陆良华推出门,站在门口叉着腰,看着陆昌寿仓皇的背影破口大骂:“黑了良心的陆昌寿——分家抢我家产、气病我公婆、害死我家信华,这样的人就该天打雷劈!还有脸上门来说什么和气生财?这是我的家!再敢来一次我打一次!你这烂透了芯的人,放下屠刀也成不了佛!你心里装着的是魔、是鬼!”

她骂得痛快至极,骂完冲着地坪吐了一口唾沫,扬起手中笤帚挥舞几下,清扫陆昌寿走过的路,黄尘飞扬。

站在老屋檐廊下、拎着烟酒的陆良华面如死灰。他有一种悲凉的感觉:自己做过的事母亲永远也不会原谅。哪怕他腰缠万贯、哪怕他人人敬仰,他也永远得不到母亲一句赞美与认可。

是对,还是错?

这一份悲凉的情绪,一直到他回到新屋,被一群人簇拥着,耳边响着各种艳羡之声,才慢慢地消散:我有钱、有儿有女、有这么多人围着讨好,干嘛非要热脸贴你冷屁股?

可是,内心缺了的那一角,却再也补不齐了。

陆蕊已经十四岁,继承了陆家人的身高优势,修长苗条。她生得与徐云英有三分相似,重生后超乎年龄的阅历让她有一种同年龄少女所没有的稳重,村里的婆婆、媳妇们见到都不绝口地夸赞。

“一看就是城里姑娘,秀气、文静。”

“这大家气派,可不就是戏文里的闺门大小姐?”

“这次还考了个状元?女状元啊,不得了!”

她正挽着陆高荣母亲的胳膊撒娇呢:“婶儿,高荣哥哥这个暑假怎么没回?”

王寡妇喜欢她聪明大方、善解人意,平时总是板着的冷脸难得有了丝笑意,脸颊上深深的法令纹舒展开来,消弱了刻薄面相:“他写信回来,说要勤什么学,暑假不回来。”

陆蕊笑着说:“高荣哥哥真厉害,上京都大学了暑假还勤工俭学,将来一定很有出息,婶你可就要跟着享福了。”

王寡妇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,王君香。她听人夸儿子,比夸自己更欢喜,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:“高荣上进、努力,我就放心了。享福什么的,我不敢想咧。”

陆蕊嘴甜起来的时候可以把人迷得五迷三道的:“自古道,母凭子贵。你含辛茹苦把高荣哥哥抚养长大、培养成才,等他毕业找了工作,肯定就是婶享福的时候了啊。”

王君香一听更开心了,连连点头,对招呼客人的杨桃庄说:“你这女儿聪明又能干,将来肯定有出息。”

杨桃庄撇了撇嘴,一把扯过偷吃红烧肉满嘴是油的陆志远,骂道:“吃吃吃!都这么胖了还吃!”她瞟了一眼大女儿,“你这个当姐姐的,也好好教一下弟弟,志远如果有你一半会读书我就阿弥陀佛了。女儿再厉害又怎样?还不是得靠兄弟撑腰!”

王君香对她这话很是同意,也附和了一句:“是啊,女人嘛,在家靠父母、出嫁靠丈夫,年纪大了靠儿子。如果没有娘家兄弟,在夫家容易被欺负的。”

陆蕊一听这话,原本一颗得瑟的心顿时就凉了。她这么努力、这么用心,成绩优秀、谈吐举止落落大方,也只配当这个饭桶、学渣弟弟的附庸么?这该死的重男轻女思想!

陆志远反过手,用手背抹了一下嘴角,胖乎乎的脸蛋完全看不出陆家人的清俊,嘻嘻笑道:“妈,这杀猪饭真好吃!刚宰的猪做出来的肉……嘶!真好吃。”亮晶晶的口水拖出来老长,看得陆蕊脑壳疼。

几个来吃席的村民过来,两句话落在陆蕊耳朵里,她顿时兴奋起来。

“建华和越越回来了,不知道会不会过来吃席、看戏啊。”

“嘘……我听说啊,到县城后良华和桂枝两个人闹僵了,越越怕是不得来吧?”

盛子越来了?太好了!

陆蕊领教过盛子越的狠辣,不敢惹她。但吹吹牛、满足满足小小虚荣心总可以吧?都是重生者,凭啥盛子越家里就不重男轻女?凭啥盛子越就那么受陆家人欢迎?明明自己学习成绩更优秀,明明自己为人处事更周到。

她眼珠子转了转,挽着王君香的手安排她坐下,便迈着轻快的脚步穿过竹林,往陆家老屋而来。

盛子越洗了把脸,正坐在靠背竹椅上纳凉。左手一把蒲扇,右手一碗米酒冲蛋,悠哉哉愉悦至极。

陆家坪招待贵客有两道茶。第一道姜盐芝麻豆子茶,是咸口的;第二道米酒冲蛋,是甜口的。自酿的米酒,加水煮开,鸡蛋打散搅匀,待水开倒入冲成蛋花,若是讲究的还会加入红枣、桂圆、柿饼丝、金桔丝……

徐云英现在家中宽裕,吃碗米酒冲蛋不是难事。盛子越一到家,徐云英立马张罗好吃好喝的,哪能省掉这道甜茶?

傍晚时分,阳光渐渐西斜,不再那么炽热。坐在檐廊下,喝着米酒冲蛋,吹着从堂屋后门那儿拂来的一阵风,竹叶清香、米酒甜食混杂在一起,盛子越微微一笑,真是快活似神仙。

陆蕊过来时正看到这一幕,内心不知道为什么就涌上来一股酸涩、不忿。这人重生了怎么半点没有埋怨父母、陆家人拖累?到哪里都活得这么滋润自在?

“盛子越!”声音略显尖利,平时温柔大方的陆蕊情绪有些激动。

盛子越缓缓抬起眼帘,看到是陆蕊,嘴角勾了勾。她没有答应,低头自顾自地喝了一口甜酒,摇了摇蒲扇,为了故意气这书中女主,她还特地砸巴了一下嘴。

陆蕊左右看看没有人,快走几步来到盛子越身边,咬牙道:“你开心了?现在陆家的人都好过了,都那么喜欢你,这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是不是?”

盛子越点点头:“嗯!”她将身体略身后仰,脑袋搁在靠背椅上,辫子搭在胸前,懒洋洋地问陆蕊,“你开心不?”

陆蕊一屁股坐在门槛上:“我爸听了我的话,下海辞职赚了钱。我现在认真读书,中考考了全校第一名,被湘省示范中学录取。我们家现在有钱,我的前途一片光明,当然开心!”

盛子越斜着眼睛瞟了她一眼:“既然开心,你吼我做什么?”

陆蕊跳了起来:“我吼你了吗?我什么时候吼你了!我爸知道我考了状元,还回村请了戏班子、办杀猪宴,他们都很喜欢我,我开心得很!”

盛子越摇了摇头,脸上带出一份戏谑:“那你哭什么?”

陆蕊不可思议地抬手一抹,触手一片冰凉——自己竟然哭了?

陆蕊哆嗦着从口袋里取出块粉色的小手绢,按住眼角,不让泪水汹涌而出。她生性好强,哪里愿意在盛子越面前服输?

“我……我告诉你,我现在比你强多了,知道吗?”

盛子越敷衍地点了点头。

陆建华恰好从屋里走出来,他换了件轻便的汗衫,奇怪地看了眼陆蕊:“大妹,你怎么还在这里?不是要开席了吗?”

陆蕊转过头望向小叔叔,委屈地问:“我中考考得好,请客吃饭你们都不肯去吗?”

陆建华想了想,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十块钱递给她:“陆昌寿那人讨嫌,有他在我们都不得去。来来来,小叔叔送点钱表扬一下你。好好读书,将来考大学!”

陆蕊破涕为笑,接过钱捏在手心,飞奔而去。

陆建华看着盛子越:“你骂她了?”

盛子越“嘁——”了一声,“谁有那个精神去骂她?”

陆建华奇怪地说:“那她又哭又笑的,在搞什么鬼?”

盛子越哈哈一笑,笑声爽朗,檐角一只蜘蛛正专心结着网,震得掉落下来,一根丝悬得老长,在风中飘扬。

回到新屋的陆蕊心中激荡,将父亲拉到一边悄悄说:“爸,你干嘛非要陆昌寿坐席?把他打发走,奶奶他们不就来了?”

陆良华瞪了她一眼:“你懂个屁?现在谁不知道我承诺了给陆昌寿养老,久华也是他带着,他若不来,带走了久华我起这屋有什么意思?那可是我儿子!”

陆蕊完全不能理解父亲这思维:“你不是有志远这个儿子了吗?久华名义上可是你叔叔!”

陆良华最恨人说这句话,当时就拉下了脸:“放屁!久华就是我儿子。如果我盖新屋儿子不坐席,我宁可不办这酒!”

陆蕊悲从心起。儿子!儿子!爸妈心里只有儿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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